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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0年10月自考工作安排

就学网-自考频道 发布时间:2010-09-05

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各主考院校、委考助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8月下旬—9月中旬)

  1、本次考试共设五个报名点,分别是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考试中心。

  2、[050114]汉语言文学(专科)、[030112]法律(专科)、[020105]金融(专科)、[020206]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040101]学前教育(专科)、[050102]秘书(专科)、[050207]英语(专)、[020207]市场营销(专科)、[020203]会计(专科)、[020204]会计(本科)和[020115]经济学(本科)11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999999]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由各市教育考试中心确定。

  3、首次报名者,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并且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市教育考试中心保管。

  4、各报名点要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以身份证为依据,实施属地管理,不属于所辖区域的考生不得给与报名;区内考生不准在区外临时考点报名点报名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返回原籍工作的,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可以接受报名。

  5、新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考生手册》、《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手册》,并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登记卡和信息卡。然后,持报名登记卡和信息卡进行信息采集、现场照像(无照片者一律不得报名)、打印校对单,考生对本人报名情况校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各市报名点根据情况通知各委考助学单位和社会开考专业考生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的时间。老考生报名时,只填涂报考课程卡。

  6、从2010年起磁卡准考证将取消有效期限制,到期磁卡不再进行更换,如有丢失,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可在报名前到各市考试中心申请补办;其他专业到各委考助学单位申请补办。

  7、准考证号为12位数。编码方法为:第1、2、3、4位为地区代码;第5、6位为报考年度号;第7位为年度内报名次数;最后5位为考生报名序号。

  8、考生每次报考可选择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

  9、每位考生必须用唯一的准考证号报名考试。各报名点及助学单位要向老考生讲明,已电子注册的老考生不得重新摄像办理新的准考证,否则毕业时因不能提取考生成绩的完整信息而影响毕业的后果自负。考生确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区内异地报名的,由考生单位开具证明,并填写“转考申请登记表”,经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同意后,方可在异地报名,但准考证号不变。

  10、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11、我区10月份自学考试[00015]英语(二)、[00031]心理学、[00429]教育学(一)、[00442]教育学(二)、[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729]大学语文和[10487]心理学(二)10门课程实施标准化考试。报考上述课程考试的考生,考试时务必带2B铅笔涂卡。

  12、从2010年起,我区自学考试考场编排人数将由每考场25人,调整为每考场30人。请各考试中心按要求进行考场编排,并做好宣传工作。

  13、各市考试中心要做好考前准备工作。9月21日前务必将试卷统计数据、新生报考信息及照片、该考区考试考点考场基本情况统计表等报考数据核实上报。